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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家住宅正门朝北后门朝南,隔壁是单位宿舍楼,宿舍楼正门朝东,西面跟本人家相邻,本人家两层楼高,宿舍楼五层楼高,在西面高出本人住宅的部分住户采用破墙方式开窗或通气孔,个别住户存在乱丢垃圾现象,不知道该宿舍楼是否侵权,又有那一条法律法规可以引用,是否可以用法律支持把窗及通气孔封死,

其它综合
2011-07-20 06:21: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 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 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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