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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故意打伤我爸,而且之后没有缴纳过一分钱的治疗费用。法医鉴定结果是轻伤害,现在已经到了检察院公诉阶段。我们急于知道被告人的量刑期限。附带民事赔偿大概能得到多少赔偿?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7-19 19:27: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属于重伤的。建议委托律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民事赔偿根据你们当地的经济水平来定,可咨询当地律师。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