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将公司的一个车间的生产管理承包给我。具体就是:我负责员工的招收·培训·车间的日常生产管理。我的报酬是按车间员工工资的百分之几十拿的。我在公司里没有固定的工资。 第一个问题:请问,我的这种情况,我自己与公司之间算不算劳务关系? 第二个问题:我们车间员工因为生产中产生的的问题在车间里吵架甚至打架,我上报公司生产部解决。但生产部也没有个具体的方案,他们希望我一个人解决。我要求报警,但他们又不同意(公司没有保卫科)。请问,车间员工在车间打架,我有多大的责任?还有,如果员工因为车间的原因在公司外面打架,我又有多大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