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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两车相撞交通事故中,我车上一死一重伤,造成三十多万元的经济损失,交警定我为主要责任,经双方协商对方车主赔偿2万元和保险赔付的全款(他有交强险和5万元的三责)其余费用由我承担,现所有材料都按保险公司的要求交上去了,却迟迟不见赔款下来。请大家告诉我该怎么办?谢谢!

保险纠纷
2011-07-18 21:30: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首先由交强险赔偿11万,其余部分按责任划分赔偿


     残疾赔偿金=湖北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湖北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湖北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 依据保险合同要求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予以赔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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