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意外死亡,他在世时贷款买的房子,首付2万,现在由他妻子还贷,但这各房子的继承应该是我朋友的父母及他妻子子女共同继承吗?有以下问题:
1.可以由他妻子申请无力继续还贷,由银行收回,那她可以拿回已经付的钱吗?(房价已经涨)?
2、可以让我朋友的父母与她妻子共同换贷吗?怎么份房产?
3.由于我朋友只有一位母亲,并与她妻子长期不和,可否让她母亲放弃继承,也不用换贷,全部由她妻子换贷并完全继承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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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只处理剩余还贷部分。
2.可以通过协议或者房屋受让达到目的。
3.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父母都有继承权,处非她自己放弃。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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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这种情况我处理过很多的,在网上很多问题讲不清楚,请你来电咨询,这样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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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否,由银行收回需要继承人一致同意;二三的答案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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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方案都可以。第一个方案要变通;第二个方案最合理;第三个方案要制定系统操作方案,难度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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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