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电梯公司,在按照招标局的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投标后,中标了,现在要签订合同,但在合同签订前需要土建施工单位对电梯的规格尺寸确认时,现在土建施工方提出要我们电梯公司交电梯合同总价的5%配合费(电梯共三台,总标价68.9万,其中设备56万,运输3万,安装9.9万),因为在招标文件里没有提及这个费用,我们没有预算进去,我们找招标局和建设单位协商,他们都说这是电梯的事,应该我们电梯公司负责。为这事我们电梯的合同拖了十多天都没签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这个配合费用是否必需我们承担?
诚请各位老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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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主要依据招标文件,可以参考你们的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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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拒绝,按照招标文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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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们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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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及中标文件约定签署合同,不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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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