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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第一次来上海打叔暑假工的,没有什么经验,看到招工启事1500元一个月的厂,单休,由于我们没有住的地方就进入了此厂,但是我们告诉老板是打暑假工的,他就给我们工资压到1280元一个月,我们签订了合同,上面的厂章盖到我们乙方签订的地方了,所以合同上我签的字和厂章在一块,甲方上没有盖章也没有签字,我们每天干十个半小时的工作,最多的是十三个半小时的工作,我们没有比别人干得少,并且还要干的多得多,请问我们的工资和劳动是合法的公平的吗?

其它综合
2011-07-19 12: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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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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