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四年了,现在因为家庭不合,我想提出离婚,我们有一女儿一直都是我在带着,现在离婚我能不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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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你与其子女生活时间较长,为其健康成长,你可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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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首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据《婚姻法》36条之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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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对孩子的成长有利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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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