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查获我30台手机 是厂家举报涉嫌销售假货(侵犯注册商标商品)经检测有17台为原厂全新机,9台机器被厂家认定为翻新机3台返修机无外包装旧机1台有外包装旧机 配置假的 我有进货发票 我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吗 在我销售记录内卖出60多台机器 销售额8万 如果侵权如何界定我侵权销售额(我认为我卖的都是原厂正品) 9台机器经第三方鉴定结果 机器主板及零部件均为原厂且未经过修理 外壳为原厂但有拆动痕迹 机器外表无划痕 说明书 保修卡是假冒的 外包装非原厂生产 请问这些机器是否被认定重新生产过 属于侵权商品 不可以再使用原商标 经侦立案我是否构成犯罪 若果不是该怎么处理 移交工商还是自行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