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月1日到3月15日,我一直在这个单位工作(没有签订合同)。过年前本应该给我发一月的工资,可一分钱也没有发!过完年收假回去我继续给他们工作,公司分两次一共给我发了1000快钱(这是在我的一再请求下发的),3月16日我没有告知公司任何人离职了。至今拖欠我3205元工资没有给我发,也没有做出任何解释!所以我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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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仲裁会裁决你的公司支付你的工资,你并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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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搜集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索赔托欠的工资,社保,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一个半月)和经济补偿金。欢迎电话详细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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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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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问题需要核实,建议提供详细资料以便准确解答,具体操作流程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西安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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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托欠的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办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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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