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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1年1月1日到3月15日,我一直在这个单位工作(没有签订合同)。过年前本应该给我发一月的工资,可一分钱也没有发!过完年收假回去我继续给他们工作,公司分两次一共给我发了1000快钱(这是在我的一再请求下发的),3月16日我没有告知公司任何人离职了。至今拖欠我3205元工资没有给我发,也没有做出任何解释!所以我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

其它综合
2011-07-18 09: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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