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98年结婚没领结婚证,户口本上是夫妻关系,小孩8岁了。男女双方已经分开房间住超过两年,但在同一个房子,没有任何夫妻生活,感情破裂,男方对女方的行为无法忍受,现男方要求离婚,但女方不同意离婚,这种情况怎么办?
1.这样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民政局没有双方的结婚档案,是否可以到民政局开“没结婚证明”,直接到派出所修改户口本上的夫妻关系,解决小孩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就可以了
2.男方可以和其他女的结婚吗?这样是否构成重婚?
-
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后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非法同居关系。98年结婚没有婚姻登记不是法定婚姻关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可向法院提解除非法同居的诉讼,一并解除小孩抚养权及财产的分割问题。
男方与其他女结婚不构成重婚。
-
唯一的方法是诉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解决孩子的抚养、财产分割问题后,再考虑重新结婚问题。
-
可向法院提解除非法同居的诉讼,一并解除小孩抚养权及财产的分割问题。
-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
1,这样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2,男方和其他女的结婚不构成重婚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