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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不到一个月,老公的妹妹也就是小姑子结婚。婆婆说还差钱,第一次先给了三万是存在存折上的,后又因为婆婆说还差钱就把最后的一万给了婆婆。 老公在这之前也说投资需要资金,给了老公两万。 总共六万整,因为是家人所以没有写借条。2011.05.01拿回四千元作为旅游费。 现还有五万六在婆婆和老公手上,因夫妻感情出现了很多问题,最终选择离婚。 请问我该如何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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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6 09:51: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