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属二婚,之前的孩子已满18周岁,跟女方,现孩子出国留学,让我们出一半的学费,我们该出吗?我们条件不足没钱,她说要告我们,法律会给予支持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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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年满十八周岁之日止,但如果还属于学生(一般是指上大学时)父母还有提供一定生活费的责任,一但毕业就无此责任。如果父母中有收入不足以维持自己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无能力了承担的除外
孩子已满18周岁,父亲法定支付抚养费之义务已不复存在,对方的请求是不予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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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不支付的。因为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对其抚养已经结束,加上经济条件不允许,法院是不会支持女方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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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你的承受范围内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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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与本律师电话详细陈述案情,本律师将竭诚为你们解答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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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