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的时候我老公像他朋友借了44000的钱,中间陆续的到今年过还完了本金,可是他朋友不肯罢休要拿回这个利息,因为是当时是在场子里打赌输了的,本金全部还完了,可是我老公朋友今年6.24号告上了法院现在传票都传来了,因为当时写了一张欠条,他们说格式不对,然后又写了张欠条,可是原来那张没有拿回来,还有我们一次次陆续还的钱也没有写收条。欠条格式如下: 欠条 今向谢小燕借得人民币肆万肆仟元正.44000元.到09年年底还清. 借款人 樊俏宏 09年5月11号 然后手指头印 第2张如下:欠条 今向谢小燕借得人民币肆万肆仟元正(44000.)利息按1.5分算 然后身份证号码 地址 姓名 借款人姓名 日期是2010年5月4日 2张都在他手,请问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们应该怎么面对,还有没有什么漏洞的,这样她们能打赢我们吗?谢谢了,非常着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