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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日由于家中装修定做的室内门具有多处严重的质量问题,前去一个小木工厂与其老板交涉,在老板指示下,7、8个人毒打我爱人近1个小时(当时报警了,派出所受理了),打成多处轻微伤;我被一个女的搂着,被一个男的用棍子猛打,棍子被打断了,我被打成轻伤---右桡骨远端骨折;并伴有神经受损,法医鉴定中说明必要时三个月后复查。我不知道像我这样的案件该怎么办?派出所建议调解,说我当时的笔录中没有指出是谁打的,无法抓人,只能调解。可是经过我很长时间认真的回忆,现在我回忆起来了。犯罪嫌疑人现在能确定吗?老板没有直接打我,他带领6、7个人一直在打我爱人,可是我爱人是多处轻微伤,而我是轻伤,老板在这起案件中有罪吗?我的伤残结果什么时候能出?哪个部门委托呢?哪里给出呢?对方和派出所应该承认吗?我的问题很多,给各位律师添麻烦了,希望能有律师在百忙之中能予以回复,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7-15 17:53: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