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生前帮隔壁两间茅草屋的所有人代管房子,因产权人外出多年直至我奶奶去世还未联系上,我父亲再后来就将两间茅草屋翻新为两成楼的平房,但是在去办理房产证时房产局的人说房产证被别人办理了,可是原来产权人的土地使用证分明是在我家手里啊,而且法院也承认房子使我们修的,那房产局的人在没有这两样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就将房产证颁给别人,这是不是违法呢,如今拿着伪造房产证的人想和我家争房子,我是不是该起诉房产局违法办理房产证呢?特此咨询下大家,注;我奶奶帮别人代管房屋是有文字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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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房管局违法办理房产证.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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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房产局变更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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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以房管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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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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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房管局撤销颁发的房产证,不成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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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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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与本律师电话详细陈述案情,本律师将竭诚为你们解答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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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