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和一家培训机构合作,组合人员参加培训。此次培训定于7.15日上午9点在杭州进行。
虽然没有和培训机构签订合同,但是中间双方邮件往来确认了课程和参加人数,并且提前将学费打给了对方。
我公司高层领导一行7人于7月14日晚7点坐火车从北京前往杭州,下午参加课程的人员再次接到了对方的课程确认。
但是7,14号晚11点40,培训机构告知由于天气原因航班取消,课程推迟或取消,我公司问是否能改期在北京给我们上课,能否赔偿我们的损失,
中间交涉,对方蛮横无理,态度恶劣,表示不会给我们公司单独上课。请问我们怎么主张培训公司,要求他们退回学费,赔偿路费、误工费等。
我们需要先出个什么函?谢谢!夏天雷雨天气属不可抗力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