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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2号中午时分,我男朋友乘坐一辆出租车在上海上南路下车开门时,撞到一辆电瓶车,造成开电瓶车的40岁妇女小手指断裂,交警过来后判定我男友主要责任,司机次要责任。但是事后我男友想起出租车停的位置不对,道路本身就狭窄,司机却停在离路边1.5米处。请问这种情况到底该谁负主要责任?谢谢回答。

其它综合
2011-07-15 12:29: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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