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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批货是放到货运公司送的。到买家中途需要二个中转,在最后一环中转站被别人冒领。现在他们理由是说我名字没填写地址电话都不清楚造成,很大责任是由我造成。事情是这样当时货运公司来了一员工,然后那天下午我交给他的资料是从电脑上打印资料,里面名字地址电话齐全,单子是他自己拿过去填写,而且底单也不在我们这。现在他否认我给过齐全资料。把责任推卸给我。完全是诬陷我。那天上午我还拿着那份电脑打印资料去邮政局填写汇了那批货的正式发票,那张底单名字地址电话都写的一清二楚。评一般逻辑想,我给的就是这张打印资料,怎么可以里面没写清楚。肯定是他们自己写单子疏忽没填写好。而我是做财务的,信誉非常重要,他这样冤枉我,对我影响是蛮大的,我该怎么证明。

其它综合
2011-07-15 13: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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