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是在2010年5月份过世的,2008年6月份生病的,从2008年9月份开始,其妻就开始转移我哥的财产到其家人名下,转移的钱财在43万以上,另外我哥的婚前房产也被其妻逼迫转到其家人名下, 请问是否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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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哥的继承人需行使撤销权,撤销转让行为。并要求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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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继承婚前和婚后财产,对转移行为提起代位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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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母和你哥的小孩可主张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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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法继承人可以起诉要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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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搜集证据,有证据的可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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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分割被转移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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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要求你嫂子的家人返还转移的财产,对你哥的财产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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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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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