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协议离婚方面的问题。双方于07年结婚,夫妻感情不稳定,期间曾为照顾幼子在娘家居住,与丈夫分居近两年,近期共同居住后,双方仍不能很好的共同生活,希望能协议离婚。我名下只有不过4万左右的股票,丈夫结婚前曾继承其母遗产,婚后变卖作为投资担保资金所用,约为250万左右,每月收取利息约为4万,其他财产不明,有一套以共同名义购买的按揭住房,有一辆车于婚前男方购买。不知道财产该如何分割,他名下的财产是否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不能分割?按照男方已知收入,每月应付多少抚养费?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