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如果不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四种情形,无过错方就不能申请损害赔偿了吗?结婚一年半,几乎无共同财产,因男方行为不检申请离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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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问题需要核实,建议提供详细资料以便准确解答,具体操作流程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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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除了上述4种情况以外,法院通常不支持损害赔偿请求。如有疑问,欢迎电话详细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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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证据,即使有过错,地方法院也不会判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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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除此四种情形之外,赔偿的请求一般得不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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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证据能够证明,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有需要,电话咨询面谈。
追问:您好!请问男方和若干女人的约会及给她们打钱的短信记录和QQ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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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追问:您好!请问男方和若干女人的约会及给她们打钱的短信记录和QQ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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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要求是比较严格的,男方只是行为不检并不构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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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