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之后交付壹万元人民币给律师作为律师费(伍千元开发票,另外伍千元出收条),事后又交付柒千元的法院诉讼费(出收条),三月之后该律师去向不明,无从查找,我付的费用是否可以向该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追回?

民事相关
2011-07-15 16:53:2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