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0年11月在校大学生在完成课程,参加一公司全职工作,至今已8个月,并且工作要求高中学历。该学生持高中毕业证入职,但公司以该工人为在校大学生为由未与其签署任何劳动合同和实习协议,未明确薪酬,但为该学生购买了社保,并称在校学生签署劳动合同违法。请问:1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存在隐瞒事实欺诈行为?2在校大学生的权益可否通过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维权?该学生可否要求公司补发未签署劳动合同的2倍补偿工资?3该学生薪酬不足同一岗位的工人薪酬的60%,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违规,可否申请补发工资?4单位购买社保,是否是对劳动关系成立的一种默认?

合同纠纷
2011-07-14 16:39: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在校实习生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11374
共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民法典 680
共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在校大学生可以当法人吗
民法典 7294
在校大学生可以当法人吗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吗
民法典 450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98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13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2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8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15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0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