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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老公拍拖3年,结婚7年,生了个BB 今年3岁多了。一直来我们没达大吵架,感情还不错。BB出生后,与他父母同住,照顾BB的生活与饮食,他的工资比我高。大概一年前,老公对我冷淡起来,并告诉我要与我分开,他对家还算负责,按时给家用,对BB也好,就是铁定要与我离婚。屋子是婚前他家买的,写他与他妈妈的名字,装修置物是我们共同出钱的。请问,我们若真的离婚,法律上我可在得到什么?

民事相关
2011-07-14 23:10: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 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真的离婚,你只能对其他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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