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一个朋友订婚后觉得不合适,男的提出退婚,按我们这边的习俗男的要求退婚,给的彩礼是不给的,但现在男的要求还往,礼金大概是以下这些:
1、订婚聘金。(买糖果分给朋友已经全部都花掉了)
2、给亲戚们的钱。(包括女方的父母、姐妹)这些钱在订婚后也都给亲戚了。
3、给女方的金器和衣服钱。(由于准备要结婚,女方已买衣服和金器了)
4、给女方父母的彩礼钱。(结婚前用于买肉和饼分给亲戚的钱,由于还没结婚所以还没花)
女方与男方已发生性行为,有证据证明。请问女方能以这点要求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