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注册建筑师,我并不去单位坐班,单位要用我的注册资质,并因此每年付给我注册的费用。我想和单位签订合法的合同或协议,来保证每年的付款,以及保证单位按时返还我的个人资料,并期满协助办理转注册手续等。我怕签订挂靠协议不合法,就想和单位签订顾问聘用协议,协议中规定了1、年薪及付款方式,2、工作为不坐班的灵活自愿工作制,根据项目情况协商3、注册资质方面的双方约束条件。请问这种顾问聘用协议合法吗?单位报给建委还会有一个固定格式的劳动合同,建委才能给办理注册。这个劳动合同他们代签,也不会给我,我是否可以当做不知道有这份合同,我只需要我们双方的签的“顾问聘用协议”,如果单位有违反此协议内容,我可以要求诉诸法律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