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自然人占62%和一个贸易公司38%投资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转让股权给第三方自然人,变更股权为原自然人占49%,原贸易公司占31%。新增自然人为20%,转让为溢价转让,
问:1.转让流程如何处理
2.溢价部分如何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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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流程
1、原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之间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至少四份:双方各一份,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工商变更用)。
至于新股东要不要承担原股东的债权债务,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出明确规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新股东必须承担。
3、新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形成新的董事会及董事、监事会及监事、通过章程修正案等事项。
4、公司章程修正案(新股东签字)。
5、工商变更登记表、股东构成表、委托书等(可到工商局领取)。
二、溢价部分纳税问题
溢价转让,超出股权账面价值的部分缴纳所得税。即:个人按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并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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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股东达成协议,同意向外部人员转让股权;
2.原股东与新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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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价部分需要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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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流程须经公司股东开会决议,然后变更相应的公司章程等。
溢价部分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具体的公司股权转让操作事项向贵公司法律顾问咨询。
如需法律帮助可以和本律师联系(泰州市区 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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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