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男友在成都共同买房,首付是双方父母共同出的,贷款是我们以后共同还的,我们两个都是外地的,他买了社保,我还没有买,他说的是社保买了一年的才能买房,房产证上只可以写他的名字,我的名字写上去不得行,是真的吗?他说我们以后去公证处公证这是共同买的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吗???有效吗?

民事相关
2011-07-14 10:32: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