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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6年8月和一位日本人在江苏省民政厅办理结婚登记的,第二年4月去了日本生活 08年9月我以回家探亲为由离开日本 由于各方面原因导致我不想再去日本了 于是在南京的期间 大约是09年3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离婚申请 当时接受的法官由于是初次涉外经验不足导致送达工作缓慢 直到2010年10月给我打电话说本来开庭时间已经定好 但由于文件出错被退回来了现在又重新发过去了 叫我再等 现在已经是11年7月了 还是没有消息 我想知道这里面所有的流程 文件送达到哪了 什么环节出错了 我到底还有多久才能解决问题。需要提出的是 日本人方面的意思我不是很清楚 他不是很想离婚 但是我想 我们没有经济纠纷也没有孩子 如果拖延的话 还要多久?还有就是我该找什么地方才能知道最新消息或者说有什么办法能加速事情的办理?

涉外法律
2011-07-14 16: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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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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