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08年7月份买房时朋友的老板拿出10万元钱资助他,并让我的朋友写了一张借条,在08年2月份(春节时)以发奖金的形式将10万元的借条归还并重新写了一张7万元借条,并口头说会在第二年春节(09年2月份)以奖金的形式归还这张7万元的借条,但是到了09年得时候只是在口头上答应会归还借条,一直到现在仍然还没有归还,我想问问这张7万元的借条已经超过2年,如果他的老板追讨,还有法律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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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开始计算并且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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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作用,赖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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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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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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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期间内有追要过,时效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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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