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年龄都错了,本来是1949年的,都写成了1959年,就是说写小了10岁,想到派出所去改回来,可是他们要求有原始证据,证明是1949年出生的。我们回村里查了村里的老底子,也是1959年的(也是错的),又托人查了公安局的老底子也是1959年的(也是错的),就是说我现在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我母亲是1949年的,派出所不给改。但是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我母亲一直生活在村里,村里人都知道她的实际年龄,而且我大哥是1971年出生的,就是说按现在写错的这个年龄,我母亲和我大哥只相差12岁,12岁生孩子是不可能的,这个村委会可以证明,这是事实,村里人也可以证明,为什么就不能改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