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我和男方协议离婚,孩子由我抚养。离婚后,他并没有按协议给抚费。我在南京,他在芜湖,他每一两个星期回来看孩子一次,为了方便他看孩子,还给他准备一个房间。但2011年6月25日,我去上班了,他在家里突然连哄带骗地把孩子带走了,并带走了孩子的所有衣服和证件。我想去看孩子,他不让,想和儿子说话,打电话,也很少接。孩子现在三岁八个月!
请问我怎么才能要回孩子?
双方户口都在南京,但他在芜湖工作三年了,请问如果起诉是在南京还是在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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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起诉解决,可在南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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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在南京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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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