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自愿协议离婚,约定每月给孩子抚育费300元,到孩子18岁。现在他以孩子上学为由要求增加抚养费,我如果不答应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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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他有这个权利,但是否会得到支持要具体看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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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每周六是我义务咨询日,电话预约后可以来所详细咨询(免费)。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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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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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