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生了一男一女,女孩两岁半,男孩六个月,这两个小孩一直都是我家抚养的,男方是属上门女婿``因为种种原因,我想跟他离婚,请问小孩可以不给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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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一般一人抚养一个;2岁以下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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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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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由您直接抚养,女孩也有非常大的可能由您直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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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