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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专毕业生,于4月12日正式入职东莞优速快递寮步分公司的财务一职,约定第一个月工资1700,第二个月以后1800,每月月末结算工资,但我7月1日正式离职,被拖欠工资11天,于今天7月11日才结清工资,却被告知我被处罚1000元,理由是我工作不到位!我十分气愤,怎么可能,处罚超过了我工资的一半,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请问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1-07-11 20:05: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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