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租用别人的厂房来工作(所租用的房子不是房东的,是一个租户转租给我的),结果导致我无法注册公司,给我的公司经营带来了很多不便,因此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时候,提出了不再租用,要求退还押金。转租户不肯,并要求我承担因为他租用大面积厂房,所缴纳的部分税款。目前已经僵持住,请问这样的情况是我的过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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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看你们的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租用的厂地需要能办理执照,同时也要看对方有无故意隐瞒某些情况等,也要看原房东是否同意转租,综合这些情况后才能判断,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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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起诉转租人,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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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从租赁合同的效力方面入手,要求退还押金。具体可以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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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签订的合同时房东是否同意或知情?你可以考虑下合同的效力,然后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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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