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向国与罗美娟于1988年结婚,2年后离婚,两人没有生养子女。1990年,林向国与吴培芝结婚,次年生育一女林亚楠。1999年8月,林向国因病去世,林向国趋势前立下遗嘱:将遗产中2000元留给前妻罗美娟;将遗产中2000元留给林亚楠;对其余的财产没有做出处理。林向国死亡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价值一万元的房产、存款6000元。其他财产折合人民币4000元。其他财产折合人民币4000元此外还有个人债务8000元。罗美娟知道林向国的遗嘱后,表示接受。罗美娟知道林向国的遗嘱后,表示接受问1.本案中遗产应如何分割?2.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完毕,债务应如何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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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个人债务,个人偿还;
不足继承,平均继承;
好好学习,有些东西可以自己翻翻法条等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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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只能处置自己享有的分割。合法处置的按遗嘱执行。没有处置的按法定继承分割。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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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带齐资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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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分割;2、债务依法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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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个人债务,个人偿还;不足继承,平均继承;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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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个人债务,个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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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详情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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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