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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期间,客户分多次汇款至我卡上,有我转账到公司。因为货款不是每次汇到就必须马上转走的,有时候可以停留几天再转,所以我就挪用了一部分钱,在公司工作期间我用自己的工资也归还了一些钱。但是后来公司发现了这事,我就不敢上班离职了,连工资和业务提成都没要,离职后由于工作的不稳定和家庭的原因,我未能及时还上剩下的2万元。(特别说明一下:我没有以任何理由和其他借口,或利用自己的权利诱导或欺骗客户把钱汇到我的银行卡上,完全是他自愿的)后来公司就告我职务侵占,我就去投案自首了,现在被取保候审了。我这样到底是职务侵占公司的财务还是算挪用客户资金。麻烦律师指点一下。现在如果我把钱还上,还要判刑坐牢吗?我现在家里有一个3岁的小孩和一个生病的母亲。如果我坐牢了,家庭就完了。

其它综合
2011-07-12 03: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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