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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亲戚,今年76岁,丈夫已去世多年,有二子一女,曾有二套房子,后一套给小儿子,另一套与长子一家同住,94年房改时,她住的那套房子由长子按房改房价格出资购买(约10000多元),2000年,长子因生意向银行贷款,需住房作抵押,于是她将房子过户给长子。2001年,长子一家到国外发展,但到至今,发展不顺,经济上一直无力给家人支持。长子一家出国后,老太太一个人生活,收入要主靠每月的退休金约2000元。由于最近几年来,身体一直不好,每年都要2、3次住院治疗,生活上需有人照顾,于是女儿承担了此事,但最近女儿身体也不好,已无能力再行照顾一事,尽管还有小儿子来照顾,但老太太总感觉不妥,于是产生了想法:将现在居住的房子产权重新划回到自己名下,再将此房出售,所得资金作为自己今后住院治疗及在住敬老院的费用。现在她想问:1.如果长子不同意,房子产权还能重新划回到自己名下吗?2.如果能,该怎么做。3.还有个事情也说明一下,尽管当时也给小儿子一套住房,但这也导致了小儿子在单位分房时,认定他为有房户,而丧失了分房机会。谢谢!

其它综合
2011-07-10 18:21: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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