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被告打官司,向被告(前媳妇)提出分割我儿子的遗产,可是被告出示许多借条,并让债权人写了证词,证明其借条的真实性,要先还债,再分割遗产,请问,这些直接关系人写的证词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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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没有用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不属于共同债务。必要时,可委托律师处理。积极应诉。
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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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词是不能直接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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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证词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的是不能单独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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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情况而定判断,关键还是要看债务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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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词不能单独作为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关系,还需要其他证据。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辩护,建议你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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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经过庭审质证,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作出判断后才能认定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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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需要经过当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并且是否存在债权仅有借条并不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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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