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07年将一所公寓买给亲戚的朋友,当时只简单的写了买卖合同,书面约定尾款30万办理过户才付,但没有约定几时办过户,以为是朋友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办好的。可以经过了4年了,对方却以没办得过户为由不付尾款,原因说我证件当时提供不够,当时买房时以知道就只有这么多证件,也愿意买。但这么久没办得过户,我认为是恶意拖欠!!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付我尾款的本金及利息?或者以他不办过户为由视为违约,要回房产?请问我要怎样催促我的尾款?(之前以打电话催促)。是否要走法律程序,该怎么走才能更好的维护我的利益?有必要打官司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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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介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支付尾款,并赔偿损失。如有问题,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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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发函催促,可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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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发份律师函给他进行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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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函以后对方还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详细可以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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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发函催告限期履行,如不履行可发函解除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追求其违约责任,本律师专业处理房产纠纷案件,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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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帮你全盘指导,降低法律风险。最大限度保护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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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