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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家有个商铺,现出租给一公司,每月租金12000,扣除发票费用用,所得为10000,根据租赁合同,该公司每季度支付一次房租,即一次性到位36000,我们再提供发票。可是这样税务局当月要按照30000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这是我们3个月的租金,合同里写得都很明白),我们每季度需多支付2000的税金,请问这合同吗?

其它综合
2011-07-08 22:42: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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