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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付的首付,房产证也是南方的名字。约定购房一年以后登记结婚(因为房子要一年以后才能交工)未婚期间与婚后女方都将参与还贷,如果两人日后离婚将怎样分割财产?女方能否分得房产?如果不能分得房产,男方是否应归还女方婚前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如果涉及归还女方还贷部分,女方应怎样保留证据以备所需?另外,如果装修以及家具是由女方出资,离婚时应男方是否应补偿或归还?装修的部分在法律上视为婚后共有还是女方婚前出资呢?

民事相关
2011-07-08 21:09: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