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前妻协议离婚,教育与医疗一人一半,现在孩子已经上托儿所,前妻经常拿着很多收据和发票来找我要钱。我工资的三分之儿已做为孩子的抚养费,现在负担很重,我想咨询下孩子的教育费用与医疗费用在法律上具体包括哪些。哪些是我应付的,哪些可以算在抚养费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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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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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孩子的教育费指的是相关的教育机构收取的学费等(幼儿阶段还应包括保育费、餐费等),医疗费就就看医疗机构(医院)出具的票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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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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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