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妻子准备私下签定一份协议,如果我以后出轨,背叛她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我名下的所有财产将属于她一人,请问这种私下签定的协议有法律效应吗?需不需要去做公证?协议如果这样写,是否妥当? 甲方: 男 身份证号:乙方: 女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为了更好维护夫妻双方的利益,本协议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定制的,具体如下:一、如男方由于婚外情(婚外情包括精神婚外情和与其他女性发生性关系)主动提出离婚的(或不提出离婚且女方有证据证明婚外情存在的),男方名下所有财产应转移给女方。二、 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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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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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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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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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原则上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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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你们并未约定什么叫出轨或者精神婚外情,法律上也没有这一术语,因此估计很难执行。不需要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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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