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晚,在武汉江夏区上班(社保在江夏缴纳),下班回光谷的时候,下车被摩托车撞骨折了,当时感觉还好,没在意就让摩托车走了,后来发现越来越疼了,就去医院(湖北中医院光谷分院),医生拍片后说骨折了,要做手术住院治疗,像这种情况,社保能报销吗?
问题 1:武汉江夏区和武汉中心城区的社保不知道是否统一了?
问题2:江夏区的社保是否能在中心城区医院使用?如果能使用该如何办理?
问题3:湖北中医院光谷分院是否是医保定点医院?能否办理医保费用报销事宜?
问题4:下班回家途中被车撞了,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公司是否应该有所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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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属于工伤和交通事故的竞合,可以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两者的程序不一,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王建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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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为工伤,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尽快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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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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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到社保机构咨询报销的事情。
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必须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去申请工伤认定,否则不作为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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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要申请工伤认定,不然社保不会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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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 先要做工伤认定 在做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协商不成的 申请劳动中仲裁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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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伤
新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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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