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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经同事介绍,认识一男子,之后同居2月,后来我经这位男子联系介绍外出打工,去到之后身份证问题,中介让我会家取身份证,我感觉这个男子跟我不合适,我就没回去他家,共同生活2月期间生活费用给过我1000元,出门打工时他出路费生活费1000元。我告诉他我的住址,家庭,都真实,他看我不愿意跟他继续生活了,他要告我诈骗他,成立不成立?

损害赔偿
2011-07-07 18:42: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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