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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全民在职职工,因长期放假,在私企打工,和老板谈的工资3500,老板口头说,由于其它原因,工资表做3000,500格外给,四个月后我原单位叫我回去上班,无奈我提前五天说明原由,后来等我不干,500 元 一个月的通勤费,四天工资,老板说我这那没干好,不想给。请问这个事情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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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08 14: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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