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提问个问题,我的汽车在乡镇小路上由西往东走,车速在40左右,前面是两个电动车并排,以及后面一个摩托车,于是我摁喇叭超车在和他们平行的时候摩托车突然加速和电动车并排行驶,于是我打方向从左边过去的,但是迎面一辆摩托车过来了,速度也是不慢,再就是因为我是占道,所以就往右打方向让行,但是他有点慌了,就开始摇晃,我开始刹车,这时候他从我的右边过去了,沃尔顿右后视镜,车门,车轮,以及转动轴部位断裂,他只是轻微的擦伤,这种情况下责任要怎么付再就是这几个骑车的都在十七八左右,都没有驾驶证,再就是没有车牌号,这种情况我的责任是多少,谢谢,希望紧急回答, 我说的情况属实,是根据交警的询问说的,但是交警说我的责任大
请问我应该但多少责任,再就是我是全险,怎么处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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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的是: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主要考虑事故发生时双方的违章情况,依据的法律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不以对方是否挂牌、是否有驾驶证为前提;但是庭审时法官会考虑这种情况,但是判决主要依据《道路事故认定书》。建议你这种情况找律师处理,毕竟交通事故涉及到很多方面的举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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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是否有责任以及责任的大小需要根据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依据,如你所述属实,对方的责任比较大。2、你的车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3、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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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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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